1. 人寿保险车险理赔电话
人寿车出险记录查询方法:
1.可以在保险公司官网进行查询,比如查询中国人寿保险出险记录,可以进入“中国人寿”官网后,点击导航栏的“服务中心”,即可看到“理赔服务”,点击进入查询即可;
2.可以在保险公司gzh进行查询,比如查询中国人寿保险出险记录,可以进入“中国人寿保险”gzh,从菜单栏的“汇服务”进入“服务中心”,就可以看到理赔查询的入口了;
3.可以携带好sfz前往保险公司线下服务网点进行查询;
4.可以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进行查询,根据语音提示操作,或者转人工查询即可。
2. 人寿保险汽车理赔电话
1、可以关注中国人寿财险公众号,关注以后根据回复联系在线客服,然后向在线客服提供保单号码和被保险人身份证件号码就可以查询是否有出险了;
2、可以拨打中国人寿的热线电话95519,拨通以后向客服提供保单号码和被保险人身份证件号码就可以查询是否有出险了;
3、在搜索引擎搜索并进行中国人寿财险官方网站,进入以后点击【在线查询】,然后点击【车险】,并输入保单号、被保险人名称、被保险人身份证件号码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地区、验证码就可以查询是否有出险了;
4、可以携带保单和身份证到中国人寿的线下营业网点柜台查询是否出险。
3. 人寿保险公司车险理赔电话
人寿车险到期续保的方式如下:
1、可以到保险公司线下营业网点续期,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到线下营业网点进行续费即可。
2、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车险业务员续费,告诉车险业务员信息和需要续费的险种就可以买了。
3、可以通过拨打车险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告知坐席需要续费车险。
4、可以通过互联网保险平台进行续费,比如支付宝平台的车险服务,如果之前是通过这个渠道进行车险购买的,输入车牌号和相关信息就可以接着续费。
5、可以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输入车牌信息和被保人信息,就可以续费了。
4. 中国人寿保险车险理赔电话
人寿车险。
1)24小时不间断专线电话服务
人寿车险电话中心为车主提供24小时不间断专线电话服务。车险专业理赔服务队伍,优质高效的事故现场查勘、定损、救援等服务。
2)普通赔案限时赔付
客户提交索赔手续齐全后,人寿车险优惠活动根据事故的大小、案件的难易程度,约定领取赔款时限,保证在约定的时限内赔付到位。通过理赔回访服务,了解客户感受,倾听车主的意见。
3)简易赔案立等可取
损失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纯车损事故,出险原因清楚,保险责任明确,手续齐全的,赔款立等可取。
5. 人寿保险车辆理赔电话
平安保险理赔流程:
1、拔打平安保险的电话95511报案;
2、准备申请材料及索赔;
3、保险公司受理;
4、保险公司审核;
5、保险公司通知赔款结论;
6、保险公司支付理赔金。
目前平安保险的保险产品有很多种,流程是一样的,但是需要准备的资料不同。像平安车险,如果单方肇事或双方肇事车损无伤亡的情况下,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索赔申请书、驾驶证及行驶证、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法院判决书、修车发票、施救费及相关费用票据原件、赔款收据及身份证。而平安重疾险,需要准备的材料为理赔申请书、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转账账户、保单原件等。所以具体的资料需要以平安公司服务人员告知的为准。
6. 人寿保险车险理赔电话查询
要查询中国人寿保险的理赔进度的话,可以下载“中国人寿寿险”APP进行查询。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在手机上下载“中国人寿寿险”APP,并登录APP;
第二步:在APP首页点击“我的理赔”;
第三步:输入手机号或者用户名、身份证号、邮箱,再输入密码,点击“登录”按钮,登录个人账户。
第四步:点击具体案件即可查看理赔进度,可以了解到各个环节(比如已立案、已结案、已支付)的操作日期和处理时点。而进入“理赔历史查询”,还可以了解已结案件的情况。
这种查询方式是非常方便的。而除了通过APP来查询理赔进度以外,还可以拨打中国人寿的客服热线电话95519,通过人工服务向客服人员申请查询理赔进度;或者登录中国人寿的官网进行查询也行;或者直接带上身份证和保险单到附近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找工作人员查询理赔进度也可以。
7. 人寿车险理赔电话号码
95518.95519和95518是中国人寿保险和中国人民保险两家保险公司的代码,买车险从强制险和商业险都要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现在买车险比较透明,一般悬殊不会太大,为了更适自己的车险,可以多咨询几家保险公司,95519和95518也是两家保险公司的咨询电话。
8. 中国人寿财险车险理赔电话
在中国人寿买的保险报案应该打95519电话。95518电话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原来是一家国有公司,在1996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要分业经营的精神,分为两家各自独立经营的国有公司。他们两家报案电话号码是不一样的。
9. 人寿车险理赔电话是多少
一、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第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第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
第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二、查勘和定损
第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第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第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三、垫付和追偿
第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第二、垫付标准
(一)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二)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
第三、垫付方式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第四、追偿
对于所有垫付的案件,保险人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追偿收入在扣减相关法律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追偿费用后,全额冲减垫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