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险理赔计算题
车险人伤计算赔偿标准 一 商业保险赔偿项目 (一)受伤未致残赔偿项目: (1)医疗费(2)续疗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误工费(5)护理费(6)交通费(7)住宿费 (二)因伤致残赔偿项目:注:除(一)项的项目外还包括: (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死亡赔偿项目: (1)丧葬费(2)死亡赔偿金 (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
注:死前有发生抢救费用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一)项内容。二 强制保险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1)诊疗费(2)医药费(3)住院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1)丧葬费 (2)死亡赔偿金 (3)被扶养人生活费(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必要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5)残疾赔偿金(6)残疾辅助器具费(7)护理费(8)康复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误工费(12)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 强制保险赔偿顺序(一)医疗费用赔偿顺序 采用先发生先赔付的原则计算,顺序是第一诊疗费,第二医药费,第三住院费,第四住院伙食补助费,第五续疗费,第六整容费,第七营养费。
2. 车险理赔基础知识考试题目
1.发生保险事故之后,车主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若事故较为严重,则还需要通知交警;
2.保险公司会派遣查勘员前往现场进行查勘,根据交警定责确认保险责任、损失情况和费用,并推荐损失修复方案;
3.车主可以和查勘员协商确定修复方案,包括选择受损财物的修复方式、车辆维修厂的选择等,如果符合快赔条件的话,也可以直接走快速理赔通道;
4.车辆维修完成后,车主可以携带好车辆维修清单等资料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一般来说,赔款金额在一万以下、纯车损,且没有让修理厂代办理赔/报保险的案件,可以享受上门代收理赔资料服务;其他车主可将资料提交至理赔网点柜面进行审核。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还涉及人员伤亡,则还应当提供医疗费用清单等资料;
5.理赔资料审核通过,则保险公司会将理赔款直接打入车主提供的账户中,完成理赔。
3. 车险理赔考试题及答案
1 .首先,拨打报案电话 理赔服务人员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先拨打报警电话。
2.
事故勘察和损失 确认报案后,查勘专员会尽快联系车主,并对事故现场和车辆进行查勘,指导车主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向车主出具索赔须知,并确认此次事故的理赔内容、范围、金额及修复方式等必要信息。
3.
提交索赔材料 根据人保车险公司书面告知索赔须知内容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会及时对车主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索赔材料不完整的情况下将及时通知车主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对索赔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4.
赔款计算和审核 在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
4. 车险理赔计算方法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
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
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
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
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
5. 车险理赔赔款计算案例
人保车险医药费报销比例为:甲类药赔偿比例是100%,乙类药赔偿比例是80%。其中,甲类药是临床所必须、疗效好、使用广泛以及价格相对较低,乙类药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
人保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均不应赔偿。
3、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6. 车险理算核赔试题
保险已理算就是已经计算出理赔金额。理算是核赔的一个关键环节之一,指保险人在核赔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保险事故的实际情况计算并确认理赔金额的一个过程。
它作为理赔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一方面要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利益同时也要兼顾被保险人的利益,做到公平、合法、事实求实,遵循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以及补偿原则等基本原则。
7. 保险理赔计算题
一是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1.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交强险赔偿限额;3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有责任的限额最高限额;4.交强险赔偿限额无责任的限额;
二是超过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事故中造成第三者损失,超过交强险部分的保险理赔将在机动车的商业保险中承担赔偿,具体涉及到理赔的项目主要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事故造成你残疾的,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
8. 车险理赔理算规则
一、汽车出险理赔流程主要是:
1、出险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请您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为你安排相应人员到出险现场查勘定损,并且告诉您理赔所需要的单证,并进行相应的理赔引导。
2、现场查勘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电话后,会第一时间安排查勘定损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勘查和处理,和事主商定损失额度和维修方式。同时初步收集理赔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提醒您保存理赔所需的单证。若事主因伤在医院治疗,理赔人员将去医院与您沟通协商。
3、提交理赔申请
准备好理赔所需要的单证后,可到当地保险公司柜台申请办理理赔。对于当地没有理赔网点或者到柜台申请不方便的用户,部分公司支持将理赔申请材料邮寄至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4、理赔审核
保险公司接收理赔材料后,进行理赔调查及审核。
5、理赔决定
审核过后,保险公司会及时作出理赔决定。决定赔付的,将发送赔付通知,并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等方式支付保险金。决定不予赔付的,将发送拒赔通知,并退还相应的申请材料。
二、车险理赔所需证件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扩展资料:
我国的汽车保险的被保险人曾经是以单位、企业为主,但是,随着个人拥有车辆数量的增加,被保险人中单一车主的比例将逐步增加。
这些被保险人的特点是他们购买保险具有较大的被动色彩,加上文化、知识和修养的局限,他们对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车辆修理等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的驱动,检验和理算人员在理赔过程中与其在交流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障碍。
汽车在被购买而还没有开上路之前就必须有相应的保险进行保障了,所以在汽车碰撞或者有损坏的时候就会有专门的保险公司为司机服务进行出险理赔,而保险公司也并不是在司机提出要求之后就马上给钱的,必须要经过长时间的谨慎考察确定是意外才会理赔。
9. 车险理赔计算题及答案
出险就是让保险公司掏钱给你承担损失,都可以叫做“出险”。包括单方事故、双方事故、多方事故,甚至车停路边上被人划了也可叫出险。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先拨打事故台电话122,通过交警的责任判定,有责任的一方拨打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并根据车辆的受损情况确定损失金额。如果理赔金额超出承保上限,需要车主或有责任的一方自掏腰包补差价。
车主可以自行选择4S店或修理厂进行维修,但在保险公司业务大厅办理定损时务必提前告知工作人员,选择好修理地点后,不要再更改了。修理完成后,车主需要垫付维修款,并需开具与定损金额一致的发票以及维修清单。
理赔材料都包括车辆的保单、行驶本、驾驶本、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及责任认定书,单方事故则无需提交责任认定书。